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偃师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围绕火灾、矿山、交通、食品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偃师区安委会制定印发关于《偃师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自3月10日至3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区消安委统筹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消安委成员单位,结合近期九小场所、混合业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鞋业针织业、小微企业、“多合一”等专项整治要求。
二是开展矿山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结合我区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矿山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区交安委统筹协调,交安委成员单位要全面排查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公路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检查和整治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风险隐患。
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区食安委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资质,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取得许可、登记、备案,生产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标明的生产经营范围一致,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是否存在“两超一非”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由应急、教体、住建、城管、卫健、民政、商务、市场监管、文旅等单位按照部门职责,针对化工、工贸、学校、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在建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城镇燃气、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大型商超、文化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本质安全能力。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用电用气、景区旅游、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科普知识,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通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我区人民群众的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参与、全民安全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