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逐步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游泳健身需求,根据游泳馆的功能、特点,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现将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三不游泳馆经营管理办法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早6:00-晚11:00。
二、开放办法:经营管理期间每天早上6:00-8:00成本价开放,平时正常收费开放,正常价每次不限时不超过3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早上8:00-晚上7:00免费向社会开放(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 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如遇政府重大比赛,免费提供比赛场地。
三、儿童、5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参加游泳活动须有专人监护。
四、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游泳人员凭偃师籍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场,限定安全人数不超过180人,参加游泳人要自觉服从游泳馆的各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