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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司法局到偃师区调研指导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来源 : 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5-24     点击次数:893

为落实江凌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5月23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印强一行到我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并实地调研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占伟出席座谈会,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灵伟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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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陈占伟代表偃师区就依法行政、府院联动、法制审核、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进行汇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农业农村局等7家区级权限下放主要单位、法院、检察院及13个镇(街道)主要领导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会后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缑氏镇和高龙镇,全面了解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开展等情况,并调阅了相关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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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强调,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做到行政案件数量和行政案件败诉率双下降;积极加强“府院联动”建设,加强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充分发挥自我纠正机制的作用;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出声、出效果”。二是引导和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要持续发挥法制审核的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备,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三是要统筹优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快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力量,积极发挥司法所履行镇(街道)执法监督职责,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四是认真践行“枫桥经验”,筑牢“矛盾纠纷防火墙”,扎实做好基层稳定工作。要不断加强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司法所优势,汇聚法治力量,助力基层政府依法治理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