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范围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大学新生、在校生:18-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学毕业生:18-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二、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组织的军校招生考试,符合规定还可以直接提干。
(二)考学升学优待
1.退役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考试,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每年5000人以内)。
3.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退役大学生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30%。
5.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四)就业安置扶持
1.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部队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8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纳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3.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报名地点:缑氏镇武装部
联系人:刘干事 13783174969 张部长1393793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