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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使用农产品、生鲜肉及生鲜灯专项检查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7     点击次数:1446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偃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生鲜肉及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以商场超市、生鲜店、便民市场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对生鲜肉经营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检疫证明等进行了严格检查。要求经营户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生鲜肉,严禁采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生鲜肉的储存条件、销售环境进行了检查,确保生鲜肉在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重点关注了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合理使用生鲜灯,不得通过调节灯光颜色、亮度等手段掩盖生鲜食品的真实品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肉等食用农产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外观、色泽、气味等,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注意留存相关购物凭证,如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 104人次,检查生鲜店263家,超市6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下一步,偃师区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