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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11-20     点击次数:1513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公告)

2024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4年4月9日至6月12日,对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成立于 1999年12月,是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下设的公办全日制小学,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4个职能处室。分校包括:偃师区蔡侯路小学、偃师区新新小学。截至2023年底校本部共有61个教学班,教职工170人,共有学生3651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总计21945309.79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1731182.73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21255349.62元,其他费用475833.11元;当年结余214127.06元,年初结余366900.47元,年末结余581027.53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3年度资产总计17127947.55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419238.53元,其他应收款净额8000元,固定资产净值16700709.02元;负债总计50000元,均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合计17077947.5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学校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但是还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提未提固定资产折旧9112294.20元

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显示2023年12月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112294.20元,财务管理系统未按规定计提相关折旧,截至2023年12月应提未提折旧9112294.20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8998元

2023年该单位列支监控一批20470元、班牌架子2个13028元、蔡侯路校区班牌架子1个5500元,合计38998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255805元

2023年度该单位列支培训费、报刊款、退休三项补贴、班主任津贴4笔共计 255805元,会计核算不规范,记账凭证后未附原始凭证。

(四)会计资料信息不完整161694.49元

2023年度该单位列支水电费、差旅费、监考费等14笔共计161694.49元,财务报销单经办人员、财务负责人或校长未审批签字。

(五)会计核算与实际经济业务事项不符54296元

1. 2023年该单位在列支8月份工资时,将部分退休人员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24296元转入财务人员个人工资户,后经财务人员个人账户转账相关人员,未见附有相关的支付明细和签收手续。

2. 2023年该单位将蔡侯路校区各班主任津贴30000元直接转入单位李某个人账户,后经李某个人微信转给各班主任,未见附有相关的支付明细和签收手续。

(六)票据不合规7800元

2023年该单位列支升旗台维修项目7800元,未附工程量清单。

(七)经费未审批67820元

2023该单位列支校本部教材印刷项目资金67820元,未按规定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自行采购。

(八)财务人员配置不合规

经查2023年度该单位会计与出纳为同一人兼任。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