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人社〔2023〕61号)文件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实地核查,确定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符合复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3月25日,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与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
联系电话:67721216。
洛阳市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一览表.xlsx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