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规范建设秩序,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3月26日,翟镇镇组织召开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推进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镇相关负责人首先传达了上级关于农村自建房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强调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农村自建房管理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升乡村风貌、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一环。当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建房需求日益增长,必须严格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建房安全与质量。
会议对翟镇镇农村自建房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在前期排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部分村民存在未批先建、超面积建设、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同时,一些自建房在建设过程中缺乏专业设计和施工指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整治和管理措施。
在审批流程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农村自建房审批程序。要求各村严格把关,村民建房必须先向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初审通过后,报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建房选址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用地是否合规、建筑面积及层数是否符合标准等。只有通过审核并取得相关建房许可手续后,村民方可动工建设。
安全监管是此次会议强调的重点。镇政府将定期对全镇在建和已建自建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未批先建、违规建设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自建房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要求建房户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操作。鼓励村民在建设过程中使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保障房屋质量安全。
为提高村民对农村自建房管理政策的知晓率和建房安全意识,会议决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村级广播和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审批流程以及建房安全知识。各村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详细解读政策,引导村民自觉遵守规定,依法依规建房。
会议要求,各村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流程报备备案。镇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巡查,对未备案报备的自建房,发现第一次由镇纪委监委约谈村分管副职,发现第二次对村分管副职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会议还对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耕地保护、燃气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