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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万春制鞋厂年产80万双布鞋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4-11     点击次数:309

关于2025411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411日-20254月1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80万双布鞋改建项目

槐新街道窑头社区凤凰大道东侧200米

洛阳万春制鞋厂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对原有厂区内的生产线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

PU和PVC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面料、成型、注塑/浇注、烘干、成品。冷粘鞋生产工艺为:外购PVC鞋底及EVA海绵片、复合、打磨抛光、贴沿条、包装成品。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浇注、烘干、脱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抛光、鞋底复合、巾沿条烘干、鞋底鞋面压合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搅拌、打料、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洛阳市中州渠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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