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梳理制订了《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对于适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的事项,不强制要求一定期限内必须开展一次检查,由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等监管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建立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网络监测等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根据风险防控要求,开展定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靶向性。对不存在触发情形的市场主体,实行“无事不查、无事不扰”,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宽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附件:《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5月15日
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
1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库存检查 | 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2 | 粮食收购活动专项检查 | 粮食收购活动专项检查 | 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3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 | 政策性粮食出库任务承担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4 | 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 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5 | 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 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 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河南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