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宽进严管,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减轻基层负担;切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节约能源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现将《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5月16日
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
1 | 节能监察 |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项目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 |
对节能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行政检查 | 节能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 |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 | 重点用能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 ||
2 |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 对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
对违法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三十八条《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
对电力企业违反费用、收费、指定工程等规定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
对本市违法供电行为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
3 | 对电力用户的检查 | 对本市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
对盗窃电能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