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机关、相关科室:
为更好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助力偃师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交通运输局梳理制订了《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对于适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的事项,不强制要求一定期限内必须开展一次检查,而由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对市场主体等监管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建立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网络监测等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由监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根据人民群众需要、根据风险防控要求,开展定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靶向性,对不存在触发情形的市场主体,实行“无事不查、无事不扰”,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宽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附件:《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5月16日
偃师区交通运输局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
1 | 对道路客运企业的检查 | 对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道路客运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2 |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客运站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3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4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5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6 | 对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7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8 | 对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检查 | 对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检查 |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9 | 对内河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 | 船舶证书、船舶适航状态、消防救生设备、声号设备、渡船从业人员资质 | 渡口渡船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10 | 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 重点货运源头 | 货运重点源头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11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的检查 | 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的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
12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的检查 | 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的检查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