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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 : 烟草局     发布日期:2025-05-19     点击次数:761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部门:

现将洛阳市偃师区烟草专卖局《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件: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洛阳市偃师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1

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1.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

2.规范经营情况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2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检查

对持证主体合规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监管

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企业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

3

烟叶收购站点监督检查

烟叶收购站()的审批、设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烟叶收购站(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第十六条、《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由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决定是否开展检查,不要求必须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