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部门2023年-2024年500万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洛阳市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使用情况
(一)偃师区3号消防站建设项目
1.项目安排情况
偃师区3号消防站建设项目位于偃师区污水处理厂西邻、高辛路南,建设总体规划范围面积为13284.47㎡,总建筑面积6182.10㎡。
2.项目进展情况
偃师区3号消防站建设项目2023年10月开始施工,合同金额2151.5935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总工程量的95%。
3.资金使用情况
偃师区3号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金额2151.593514万元,2023年发行一般性债券资金500万元,该一般性债券年限3年、利率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于施工阶段,未拨付使用资金。
4.项目收益、实现情况及对应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偃师区3号消防站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属于在建工程。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