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53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洛财农〔2023〕58号)精神,现将2023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资金150万元分配如下:
整治成效明显的镇:高龙镇100万元;整治成效明显的行政村:岳滩镇喂北村10万元、邙岭镇兰庄村10万元、顾县镇李湾村10万元、高龙镇陶化店村10万元、缑氏镇崔河村10万元。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