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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5-11     点击次数:93

、补贴对象:我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标准:我区2025可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812.44697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根据13个镇(街道)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确定,即用我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除以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所得金额即为补贴标准。全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面积界定:补贴面积以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镇(街道)、村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补贴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流程:村委会对照《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等事项进行登记、汇总后报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镇(街道)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按《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镇政府(街道办),由各镇政府(街道办)核实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组织编印全区《清册》,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清册》内容包括镇(街道)、村、组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社会保障卡等内容。

国有农场负责对照《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国有农场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银行从一卡通系统中获取补贴对象姓名、金额、银行账号等发放基础数据,进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各镇(街道)核实修正发放基础数据,通知代发银行获取数据后再次打卡发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打卡发放的,由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后,通知代发银行将补贴资金原渠道退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应于当年630日前发放完毕。

政策咨询电话:农业农村局67711669

财政局67733817

 

 

 

        20255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