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洛阳市偃师区统计局
洛阳市偃师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洛阳市偃师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41个,从业人员392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0.8%和346.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29个,从业人员375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9.3%和544.1%(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27个,占99.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700人,占98.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3亿元;负债合计11.6亿元。
2023年,全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详见表5-2)。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8年末增长50.0%;从业人员824人,比2018年末下降48.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个,比2018年末下降64.3%;从业人员100人,比2018年末下降9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9亿元;负债合计2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
全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0个,从业人员258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0.0%和270.9%(详见表5-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0个,占1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585人,占1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亿元;负债合计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亿元(详见表5-4)。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94个,从业人员878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2%和5.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1个,从业人员583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9.3%;负债合计1.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4.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亿元,比2018年增长179.6%。
全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01个,比2018年末下降59.1%;从业人员3989人,比2018年末增长16.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9个,比2018年末下降78.2%;从业人员3324人,比2018年末增长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6.7%;负债合计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8.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比2018年增长40.3%。
全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34个,从业人员229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3%和8.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11个,从业人员208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9%和2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2.5%;负债合计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比2018年下降8.2%。
全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4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49个,比2018年末增长2.8%;从业人员9156人,增长4.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8亿元,比2018年增长90.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