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偃师区总工会决定于2025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已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对符合困难职工档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困难农民工、困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助学时,必须做到先建档、后帮扶。
3、符合资助条件2025年参加高考被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家庭高中毕业生。
二、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一)救助对象范围。
在偃师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且加入工会组织(含农民工、待岗、内退和病休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及及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除外。目前偃师男职工不得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得超过50周岁,女干部不得超过55周岁。
(二)救助条件。
1、深度困难职工。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当地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
4、偃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月
三、困难职工建档及金秋助学所需资料
(一)困难职工建档所需资料
1、困难职工登记表一份;
2、本人申请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5、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一份(本人收入证明最近6个月银行卡工资流水,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按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计算);
6、因病致困、子女上学需提供必要支出费用(诊断证明及近一年内医药费票据、子女上学费用凭据);
7、农民工、新就业形态者劳动关系认定:具有以下之一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最近6个月银行卡工资流水、;
8、困难职工档案表格一份(要求手写);
9、公示(加盖工会章);
10、解困脱困联系卡(帮扶责任人要求本人签名,加盖工会章)。
(二)金秋助学所需资料
1、按规定填写《河南省偃师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助学救助登记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清晰);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高中毕业证复印件1份;
5、公示(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
6、职工本人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银行卡最好工商银行)
上面所需资料表格也可在权益保障部邮箱下载:
邮箱:ysbf67732977@163.com 密码:67732977
区总工会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所需提供材料的接收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事宜请咨询偃师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6773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