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要求,区司法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拟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拟进行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8日—9月11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区司法局邮箱:ysfzzfjs@163.com。
附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洛阳市偃师区司法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