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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偃师区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选岗工作方案

来源 :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0-17     点击次数:115

为做好偃师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应急[2024]76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偃师区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选岗工作方案 

一、选岗时间

2025年10月23日下午16:00   

二、选岗地点

首阳大厦428会议室

三、选岗对象

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地在偃师区的退出消防员:宫晨航、牛鹏程

四、参会单位

 区纪委监委、区组织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康委员会

五、选岗顺序

此次采用赋分选岗,根据评分排序由第一名、第二名依次选岗。

六、选岗工作流程

1.宣读选岗规则;

2.介绍备选岗位的工作地点、具体岗位、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情况;

3.参加选岗人员选岗;

4.宣布选岗结果;

5.转岗消防员表态发言;

6.领导讲话。

七、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每人选岗时间5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不能按时到场选岗的,或不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取消选岗资格。

2.选岗时,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过程全程录像。

3.选岗现场将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退出消防员确认后不得更改,公式无异议后为转岗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明确到接收单位报到时限和具体要求。

4.选岗原则上要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区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5.安置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本年度不再安置并退回档案。

6.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7.本规则由偃师区应急管理局、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偃师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379-67779239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379-67713119  

 

附件1.2024年12月偃师区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附件2.2024年12月偃师区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附件1

2024年12月偃师区转岗

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序号

姓名

衔级和工作年限加分

表彰奖励加分

职务加分

其他情形加分

减分情形

总计

1

宫晨航

36

14

7.5

23.958

0

81.458

2

牛鹏程

39

14

7.708

6

0

66.708

 

 

 

 

 

 

附件2

2024年12月偃师区转岗

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序号

安置岗位

主管部门

岗位性质

岗位数

拟用编数

1

区应急保障中心

区应急管理局

事业全供

2

2

2

区妇幼保健院

区卫健委

事业差供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