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三未”土地处置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偃师市共盘活批而未征、未供土地1185.64亩。
一是高度重视。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的首要工作之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三未”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问题研判,加强向市领导汇报,形成处置了全市合力,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进展。
二是加大土地征收力度。督促产业集聚区、首阳新区、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尽快开展相关项目征地工作,同时引导投资商选用已批和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征土地盘活力度。
三是加大批后监管。依托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对供后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全程监管。各镇(办)对已供地建设项目定期进行巡查,加大开、竣工督查力度,及时提醒项目单位按期开工、竣工,避免已供土地形成闲置土地。
四是申请省政府核减批文面积。对短期内无法实施供应的批而未供土地,现状无发生改变的,申请省政府核减批文面积。
五是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对已批未供已经占用的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大队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使项目尽快实施供地。
下一步,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时间节点要求,继续做好“三未”土地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