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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5-16     点击次数:397

洛阳市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22条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相关规定,现就我区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违法主体全称:成都志才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5DBX1R;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1段8号1栋11单元24层2447号;

法定代表人:李华养。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5日,工人任重到我处投诉成都志才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4万元,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该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对所调查问题作出说明,不提供有关用工资料。2021年12月21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指令书到期后,该公司仍未配合调查,不提交任何资料。

处理情况: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2022年1月18日,我局对成都志才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0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