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偃师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偃师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和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偃师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义务教育领域为重点,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平合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方式,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根据上级要求,对涉及义务教育领域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公开主体公开时限、事项依据、公开方式、公开格式等内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汇总编制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时动态调整。其中,决策公开要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执行公开要公开执行措施、监督检査及取得的成效;管理公开要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救济途径;服务公开要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结果公开要及时公开结果落实情况。
(三)统筹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政府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加强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重大事项采用全媒体发布的形式扩大知晓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规程。总结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实践经验,建立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纳入行政管理工作全过程,清单中事项涉及的“五公开”和解读、回应、评价等各环节都要按照规程操作执行。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教育体育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解决办法。局政务公开干事和下属单位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管理。对公开信息实行签发和备案制度,按照市政府统一定的网站信息签发单进行填写、备案。
(二)强化内部监督。建立使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政务公开的内容经过相关负责人预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0379-67712892,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局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做好检查评估。定期对政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