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中央、省、洛阳市及偃师市“清四乱”工作部署和要求,沿河相关村积极转变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和压力,实现了全市首个涉水违建基本清零。据不完全统计,全镇共拆除涉水违建80余处,清理治理各类乱堆乱倒等行为746处,38000余方,平整回复沙坑35处、8000余平方,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
二是积极落实河长制,推动河长制“有名”到“有实”。翟镇镇政府结合伊洛河河道及涝洼渠沿线区域战线长、面积大、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密集等特点,在镇机关中选调责任心强的5名优秀机关同志率先组成专业巡河队伍,配备巡河车、无人机、灭火器、小喇叭、强光手电筒、铁锨等工具,脱离机关原工作岗位专业进行巡河,巡河工作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有效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印发了《翟镇镇关于对伊河、洛河及涝洼渠内倾倒垃圾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及《翟镇镇禁止向伊河、洛河及涝洼渠内倾倒垃圾承诺书》20000余份,沿河悬挂生态保护横幅100余条。通过微信群、村大喇叭、镇村联合到河堤及沿河村庄集体宣传、与群众签订禁止倾倒垃圾承诺书、巾帼志愿者队伍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在全镇营造了良好氛围,提升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良好的垃圾处理习惯。自巡河队伍成立以来,镇村两级河长开展巡河580余次,巡河率90%以上,共反馈各类问题160个,制止非法采砂行为23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偷沙人员3名,举报处理垃圾偷倒行为6起,从而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