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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婚姻登记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次数:846

偃师市婚姻登记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注定是平凡而又特殊的一年,开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婚姻登记工作遇到了太多阻力,但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办事宗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全心全意地为广大婚姻登记的人民群众服务,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下面是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完成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共完成结婚登记3358对,离婚登记1560对,补发结婚证1680对,补发离婚证82对,登记合格率100%。

严格依法登记

为了保证婚姻登记的质量,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坚决执行“五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办。由于措施得当,全年未发生一起违规登记事件。

二、注重自身建设,争创规范满意窗口

(一)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方便群众办事,婚姻登记中心在疫情期间开通了网上预约服务。并于近期将运行新版婚姻登记系统,按照上级要求,在原有身份证阅读器的基础上,又采购了台高拍仪,大大地提高了办证的效率。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逐步完善

在档案室配备了足够的档案专用柜等设备,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配备了防火、防虫、防盗、防霉等器材。科室人员利用上班的空隙时间,对婚姻登记系统里面的异常历史数据进行校对入,使婚姻登记档案逐步得到完善。

注重加强窗口队伍建设

经常组织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及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工作中碰到的疑难问题采取集中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加以解决,从而做到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共同进步。

       三、规范婚姻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当事人至上服务为第一”,把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婚姻登记工作好坏的标准从细节处入手,努力实践“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在工作过程中无论当事人态度好坏,始终坚持文明用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习气,积极倡导“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行业精神,保证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将婚姻登记的办事程序、提交的材料、不予登记的情况、工作人员照片及职责和投诉电话进行了公开。还印制了《结婚登记须知》、《离婚登记须知》、《证件补领须知》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四、树立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婚姻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能对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时时事事处处对照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审视自己的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政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服务纪律,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利之事不做。一年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没有发生任何吃、拿、卡、要的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