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或建议 | 偃师市领导好,我是巩义市的一个普通农民,我在2014年10月份,在岳滩镇天之星工业园,给大河厂盖的生产车间,到现在钱还没有付完。 还有在天之星园区的,金水主车座座垫厂的工钱也没有结算,去要钱,还不给,请市政府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 ||
留言时间 | 2016-11-28 | ||
回复内容 | 关于网友反映工程款问题的答复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邵某在岳滩天之星工业园大河厂盖车间工钱支付问题。经查,2014年10月,董某克承包岳滩天之星工业园大河厂车间工程,邵某组织十余名工人组织施工。2015年2月,该工程竣工时,厂方共支付费用2万元,尚拖欠费用1.84万元。目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与邵某联系,待其回来后,及时到该局劳动监察大队立案。 二、关于邵某在天之星园区的金水主车座垫厂工钱拖欠问题。经查,金水主车座垫厂业主与邵某出现施工纠纷。关于邵某反映工钱没有结算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邵某表示同意。
2016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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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
答复时间 | 20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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