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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答复
     
 
 
问题或建议 我是偃师市一家正在筹备的新酒店的普通员工,10月份入职参加前期培训。入职时酒店培训协议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为下个月的10号,后因员工流失率高,老板将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往后推迟了十天,为下月的20号。2016年12月20号,应该发放11月份的工资,但至今仍未发放。打电话询问酒店财务,被告知发放工资的时间又推迟了20天,要到2017年1月10日。不知道酒店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我们一家几口人靠着微薄的工资生活,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留言时间 2016-12-21
回复内容     
  


关于网友反映工资问题的答复

    

网友您好,因您未留有效联系方式,未能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到偃师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联系电话:0379——67786033     

    

    

 

                           20161222





答复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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