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或建议 | 建议:①在摆摊多的地区,划区域让商贩经营②增加商贩的审核机制,商贩需要先申请,并经过审核后的发证,并注明经营区域③商贩需缴税,履行公民职责。希望市领导及城市管理局领导能够重视这个问题。 | ||
留言时间 | 2019-11-07 | ||
回复内容 | 根据全市流动摊贩实际情况,结合“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治理原则,市城市管理局初步计划在市区合理路段设置2到3处菜农、果农便民摊点。 为使便民摊点合理规范经营,凡在便民摊点经营的摊主经批准后,需与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卫承诺书,并在指定区域经营。经营期间,按照“准时出摊、按时收摊,不设置喇叭叫卖,人走地净,垃圾自清”的原则经营。
2019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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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城市管理局 | ||
答复时间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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