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或建议 | 偃师市槐新街道办窑头安置一期,十五组小区房天价装修押金一万一千元,窑头社区和十五组物业经理王东京,刘孝军说一千元是卫生费,偃师最贵商品房才二千元装修押金,哪里也没听说过有卫生费还天价一户一千元,居民装修好了,但是窑头社区,和物业却迟迟不退,装修押金一万一千元,请政府让他们马上退还居民押金一万一千元。 | ||
留言时间 | 2021-01-26 | ||
回复内容 | 关于退还装修压金问题的答复 网友您好,依照《窑头社区安置分配方案》,参与安置分配的安置户先交押金1万元,所交押金保证装修不影响验收,等安置房验收后清算,由于安置房还没有进行验收,装修押金暂时不退,等安置房验收后再退回押金。 |
||
答复单位 | 槐新街道办事处 | ||
答复时间 | 2021-1-27 12:30:30 |
版权所有: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 豫ICP备17035402号
网站标识码:410381004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
建议使用1920*1080及以上分辨率,Chrome或IE10以上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