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栾 静同志任偃师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挂职期二年);
石 勇同志任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王铁伟同志任偃师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占杰同志任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偃师区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中心(偃师区便民电话110联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育鹏同志任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艳辉同志任偃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偃师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部长职务;
田艳辉同志任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育飞同志任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宝同志任偃师区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中心(偃师区便民电话110联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伟同志任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偃师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鲍晓明同志任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偃师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偃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晓兰同志任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偃师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 辉同志任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偃师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旗同志任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偃师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会钦同志任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偃师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赞一同志任偃师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丹丹同志任偃师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耿亚婷同志任偃师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段富强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部长,免去其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何观霞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副部长,免去其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洪勋同志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曲宏斌同志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牛正伟同志偃师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志晓同志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副部长职务。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