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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浏览量: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公告)

2025年第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5年1014日至1128日,对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商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商城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16年9月,前身是偃师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区管理局,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下辖9个社区,分别是石硖、杏园、前杜楼、后杜楼、塔庄、新寨、潘屯、吓田寨、大槐树。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进行城市管理与环境维护,提供辖区内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与安全保障等。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营商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干部职工8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48人,分流人员24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4年收入总计89309637.72元,其中财政补拨款收入68330418.57元,利息收入2144933.29元,租金收入5008325.42元,其他收入13825960.44元;支出总计91986090.08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33700035.90元,其他费用58286054.18元,本期盈余-2676452.36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89660702.71元,其中:货币资金21.43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766096.46元,应收账款41580459元,其他应收款44458645.80元,固定资产净值1853681.18元,无形资产净值1798.84元;负债总计161428852.70元,其中:应付账款51506134.40元,其他应付款109922718.30元;净资产总计-71768150.03元,其中累计盈余-71768150.03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1023.1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23.13元,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商城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商城街道办事处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出差审批时间滞后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73909元

商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支付邻里中心装修费用等3笔,合计173909元,未按规定进行询价。

(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11221元

商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差旅费报销中有2笔出差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涉及金额11221元。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5400元

商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购买发电机2100元汽油机泵3300元,仅列支经费支出,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400元。

(四)财务记账不规范

商城街道办事处在部分业务核算时未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完整会计核算。如2024年4月采购杏园邻里中心功能室智能电子密码锁22540元、杏园社区路灯及地射灯59955元,以上两项资产于5月移交至杏园社区时,未登记固定资产的入账和转出,财务在6月支付费用时仅列支业务活动费用支出,财务记账不完整。

(五)未按规定计提并拨缴工会经费

商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未严格按照规定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提工会经费,未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

(六)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截至2025年11月底,商城街道办事处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明确履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机构、人员,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商城街道办事处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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