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3月3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在《求是》杂志发表的《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等文章,集体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和区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推进会议精神等。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2026年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2026年评议单位及评议工作内容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徐德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有关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权的重要载体。要强化工作举措,坚持严标准、实作风、硬举措,盯紧关键环节、重点任务,精准把握评议内容、方法、成果,把抓好整改、提高实效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让监督更有力、整改更到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红伟、张占锋、王宇杰、张琪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李辉,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直部分委局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法律顾问、旁听市民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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