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科学技术局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偃师区铝基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
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区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偃师区人民政府联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设立了偃师区铝基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实施期三年。现将2026年度联合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类别
支持项目主要围绕申报指南所涉及的铝基新材料产业相关领域(可延伸至产业链上下游):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支持偃师区企业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支持偃师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四)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偃师区企业参与。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已参加3项及以上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参与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5.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
6.项目实施单位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
7.产业基金项目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偃师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创新主体,注册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或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资金额度为100-300万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三)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偃师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申请资金额度为20-50万元。
3.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单位在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挑大梁。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填报
2026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系统填报时间:2026年7月27日10:00至2026年8月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须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区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ywk@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8:00。
报送地点:偃师区首阳大厦1131室
联系人:王晓航
电话:0379-63008626 18739356839
附件:1.2026年度偃师区铝基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偃师区铝基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26年度偃师区铝基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洛阳市偃师区科学技术局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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