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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拟聘任委员名单的公示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浏览量:

根据《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名推荐、资格审核、评选等程序,拟聘任马洪亮等17名人员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现拟对聘任委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4日-8月20日(共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任委员人选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洛阳市偃师区司法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洛阳市偃师区火车站广场西北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9-67711808。

三、拟聘任委员名单

(一)政府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委员

马洪亮   偃师区人大常委会    

王    宝   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铁伟   偃师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孟    静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田宏奇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

张伟良   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会卿   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文锐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专家委员

韩景隆   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

郭鹏飞   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

武高波   河南西亳律师事务所    

王高峰   河南西亳律师事务所   

袁晓晖   河南铭志律师事务所    

褚洪三   河南法魂律师事务所   

袁瑜勃   河南伊洛律师事务所    

曹建军   河南尚基律师事务所   

裴新会   河南擎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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