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拟聘任委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名推荐、资格审核、评选等程序,拟聘任马洪亮等17名人员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现拟对聘任委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4日-8月20日(共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任委员人选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洛阳市偃师区司法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洛阳市偃师区火车站广场西北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9-67711808。
三、拟聘任委员名单
(一)政府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委员
马洪亮 偃师区人大常委会
王 宝 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铁伟 偃师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孟 静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田宏奇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
张伟良 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会卿 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文锐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专家委员
韩景隆 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
郭鹏飞 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
武高波 河南西亳律师事务所
王高峰 河南西亳律师事务所
袁晓晖 河南铭志律师事务所
褚洪三 河南法魂律师事务所
袁瑜勃 河南伊洛律师事务所
曹建军 河南尚基律师事务所
裴新会 河南擎柱律师事务所
相关阅读: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