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30号)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豫财资[2020]178号),为夯实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实现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平台信息共享,以及为编制2022年资产购置预算提供完整、真实信息,我们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例如:固定资产大类分类错误、资产明细选择不当、房屋 土地信息填报的不规范、不符合“一物一卡一码”等进行了全方面的规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