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收到上级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4.6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合同级住建部门,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保证资金支出依法依规、安全、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偃师区收到上级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4.6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合同级住建部门,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保证资金支出依法依规、安全、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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