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第三实验小学
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偃师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区域
东至嵩山路,西到后庄村,南至伊洛路,北到洛神路。
包含:电力大厦、恒硕华府、首阳华府、书香名邸、华夏新村、名仕豪庭、锦城二期、迎宾公寓南院、锦城花园、陆汇管区家属院、教育小区家属院、中国人民银行家属院、焦村煤矿家属院、壹品臻境、四条巷、金太阳公寓、市政公寓、城市花园、后庄社区、南苑花园、乐居小区、阳光家园、电力小区、富丽佳苑、绿城花园、丽景花园、滨河明珠、盛世名苑、帝景花园、高庄村、高辛都社区、香颂三期、东城花园、粤海国际、土地局家属院、书香名邸、万通福瑞城、上海花园、向阳花园、向阳花园2号院、颐祥苑、都市田园、旭日华庭、东湖盛景、学苑春晓、惠民小区、书香苑。
具体见附表《2021年偃师区第三实验小学招生区域示意图》。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现有教室数、师资配备、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第三实验小学计划招收360人。
三、招生对象
1.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辖区适龄儿童。
2.符合照顾条件的非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主要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凭有关证明)。
3.符合合点并校遗留问题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4.务工随迁子女。
四、招生条件
第一批次招生条件:有户有房,房户一致(以城关镇派出所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为准)。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凭有关证明),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第二批次招生条件:有房无户(以商品房房产证为准 ;无房产证者以购房合同及水电交费证明等为准);
第三批次招生条件:有户无房(含居住证);
第四批次招生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居住证、务工凭证等为准)。
说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偃师籍外的在偃师城区或城镇从事务工、经商等经济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外来农民及其他人员子女。
五、招生日程安排
(一)政策宣传
7月1日至8月4日。学校与教体局、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价值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二)网上信息采集
8月5日8:00 至10日18:00 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三)现场资格审核
8月5日至11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8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进行第一批资格审查。交验材料:
(1)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亲、母亲、学生页,共四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应出具结婚证。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写上父母电话号码。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二个月(或近两次)水、气、电公司正规机打票据(三选一),证明在招生范围居住。无房产证者以购房合同、购房正规发票及一年以上水、气、电公司正规机打票据(三选一)为准。
(5)接种证查验证明(由卫生部门出具),无接种证一律延缓入学。
2.8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进行第二批资格审查。交验材料:
(1)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亲、母亲、学生页,共四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应出具结婚证。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写上父母电话号码。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二个月(或近两次)水、气、电公司正规机打票据(三选一),证明在招生范围居住。无房产证者以购房合同、购房正规发票及一年以上水、气、电公司正规机打票据(三选一)为准。
(5)接种证查验证明(由卫生部门出具),无接种证一律延缓入学。
3.8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进行第三批资格审查。交验材料:
(1)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亲、母亲、学生页,共四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应出具结婚证。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写上父母电话号码。
(4)接种证查验证明(由卫生部门出具),无接种证一律延缓入学。注意:原则上不认可出具的各种证明。
4.8月11日8:30:00-18:00,进行第四批资格审查。交验材料:
(1)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亲、母亲、学生页,共四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应出具结婚证。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写上父母电话号码。
(4)居住证、务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接种证查验证明(由卫生部门出具),无接种证一律延缓入学。注意:原则上不认可出具的各种证明。
特别提醒: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到相关发证部门或实地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核查,若经调查与事实不符,家长承担一切后果。
(四)分批招生
符合以上四个批次报名条件的,如果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则四个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则超计划的批次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之后的批次不再考虑。
(五)二次录取
辖区内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进行录取。若学位仍有空余,学校将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解决。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3日、14日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做好招生值班咨询工作
学校在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窗口,设专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工作。招生咨询电话:0379-6779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