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托管机构
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深刻吸取“6.25”河南商丘柘城武术馆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保障校外托管机构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偃师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偃师进行了广泛宣传,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召集辖区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传达及学习。9月3日,区相关部门对全区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初步督查,目前没有一家校外托管机构能够达到开办条件。现有需求在校外托管机构住宿的学生及家长朋友,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1、对于没有公布允许开办的校外托管机构,学生不要入住;确有需要住宿的,请在亲戚朋友家住宿或家长陪读;若不能自行安排住宿的,孩子最好在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区域的学校就读。
2、请家长朋友谨记不要在没有公布允许开办的校外托管机构给孩子报名、交费,以免影响孩子的上学,同时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3、对于没有公布允许开办的校外托管机构,如果非法进行虚假宣传、私自接收学生或违规收费,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以上内容,恳请有需求在校外托管机构住宿的学生及家长认清形势、切实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偃师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