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之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安排。高龙镇在偃师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严格落实农村低保政策。截至目前,2021年第一季度,新增低保户16户,共25人;第二季度新增6户,共15人;第三季度新增10户,共21人。低保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管理进一步规范。
当前低保政策落实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低保定级标准核实难以界定。当前,我区低保补助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评定由人社局根据上报家庭状况等条件来确定,但家庭成员的分合难以区分,实际收入不好计算,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难以准确界定。二是低保申请程序较为繁琐,申报周期较长。低保申请流程主要为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村级进行评议、镇级进行比对考察、上级进行审核。低保申请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个流程时间较为长,效率亟待提升。三是低保补助金额有限,难以维系部分农村居民基本生存需求。根据要求,我区低保分为A级每人每月350元,B级每人每月200元,C级每人每月170元;但低保金额对于失去劳动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来说杯水车薪,部分居民仍存在很大生活困难。
针对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对策:一是科学制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按照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合理确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保障标准,适当调整低保标准,使贫困群体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二是简化低保申请程序,缩短申报周期 。进一步完善低保审批环节,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增加经费投入,逐步提高低保金额。建议上级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低保资金转移支付的力度,采取多方面财政支持,多管齐下帮扶低保对象,提高低保金额,让低保对象树立信心,依靠自身,借助外力,尽快摆脱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