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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12     点击次数:474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