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民政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等工作
整改情况报告
区营商办:
2021年以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洛阳市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偃师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1 版)》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办好便民利民、助企惠企实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有关政策要求,大力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现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积极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对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洛阳市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偃师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方案(2021 版)》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方案》意见建议。要求将《条例》、《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方案》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方案》宣传《条例》、《方案》贯彻《条例》、《方案》的热潮。
(二)严格要求,明确职责。结合“省评价指标整改提升行动方案”涉及的有关方面内容,明确职责,要求各相关科室加强对《条例》、《方案》学习的同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业务。
(三)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及时制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活动宣传版面,通过在福利中心LED大屏幕、政务公开、民政机关工作群等方面进行宣传及政策解读,形成全员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二、突出任务重点,落实改革举措
(一)社会救助工作及时有效。
截至目前,共为12000余名救助对象发放各类救助金4143.3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395万元;农村低保金2342万元;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补贴1194万元;敬老院运行费和丧葬补助费121万元;电费补贴60万元;临时救助金31.36万元。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全力服务社会组织。坚决履行服务承诺。通过各级多家媒体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以实际行动助力社会组织发展。
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企业的会费,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15家行业商会进行了抽查,至今未发现违规运营及违规收费的现象。
(三)养老服务体系方面。
1、养老机构登记制优化为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构建高中低各层次协同发展的养老体系,引进上海养安居品牌,满足了社会不同层次需求。截至目前,我区养老机构增加到19个,从业人员达238人,床位1868张,入住老人1141人。
2、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已完成。服务内容:养老政策查询、养老地图、养老顾问、照护知识、智能照护等。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3、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区19家养老机构配备更换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积极为各个养老机构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及“明厨亮灶”线上监管系统。为我区民办养老机构购置护理型床位450张,又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共计468人次。合计投资202万元。
4、进一步满足我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今年计划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个。目前这4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前期规划设计和评审工作已完成,招标公告已发布,工程已开始装修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争取在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四)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经过充分沟通协调,利用社会资本在首阳古园开辟100亩地,建成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满足了困难家庭使用需求。
(五)婚姻登记方面。一是配备了高标准复印机,免费为群众提供复印服务,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安装“叫号机”改善了大厅秩序,既避免了群众扎堆排队,也满足了疫情防控的要求;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了指纹采集、人脸识别、身份证确认等智能系统,实现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四是在“5.20”、“5.21”、“11.11”、“七夕”等重大节日提前办公、延时服务,用耐心、热心践行为民宗旨,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三、存在问题
对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和《洛阳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的通知》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充足,重视还不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部分科室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
(二)“两条例”宣传方式和内容较为单一。只通过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和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宣传内容仅限于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没有结合部门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提升。
四、整改措施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宣传效果。一是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儿、“两微 一端”等载体,结合工作领域,在宣传“两条例”相关政策的原文、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全方位、多渠道地对“两条例”进行宣传报道,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二是制定学习计划,特别是加强对窗口工作 人员“两条例”培训力度,做到熟知掌握,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执行力和自觉性。
(二)加强学习监督,夯实业务基础。实时学习新规范、新业务、新操作,着重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工作质效,对进一步满足我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相关业务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办理能力,统一办理流程,夯实前期学习培训成果。
(三)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切实办好便民利民、助企惠企实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婚姻法规。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客观、全面、积极看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形成正确的社会预期;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微博、婚姻登记场所等平台,广泛宣传“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提升群众的知晓度,确保改革工作真正惠及群众;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对符合条件申请跨省通办的即时办理,使业务办件率达到100%。
(五)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本次检查指导为契机,对标先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两条例”精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全力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最大程度上便民利民,为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