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20000张工作台面和1000套定制家具项目 | 偃师区岳滩镇赵庄寨村 | 洛阳中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 工作台面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下料、涂胶压合、二次切割、倒圆角、开槽、抛光、封边等。 定制家具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下料、打孔、腻子辊涂、腻子打磨、喷塑、固化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8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涂胶压合、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