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2021年河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企业,省属(管)国有企业: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人员工资状况,经国家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现发布我省202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2021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不设 上线、下线,适用于省内城镇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 导,引导企业参考2021年工资指导线,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 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平均工
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 较好、企业发展较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明显低于行业工资水平 或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可以高于 基准线。对于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职工工资增 长幅度可以低于基准线,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 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但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 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工资集 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指导线政策,引导企业做好内部工资分配工 作。各企业要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 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工资偏低的 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制定 的增资方案要符合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