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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所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都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2-21     点击次数:373

一般来说,在同一用人单位或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