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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国有粮食企业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12-02     点击次数:1047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公告)

2021年第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114日至68日,对偃师00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00一库)、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偃师区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2019至2020年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偃师区政策性粮食基本情况

1.偃师区粮食管理及储备情况

偃师粮食主管部门为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社会发展科(服务业科)、工业能源科、重点项目建设科、价格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科室,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33人,单位的职责分别为: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测评估规划实施情况;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定期组织全区经济运行分析,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人口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卫生健康、文化、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文物、科技、档案等社会事业发展;负责上报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洛阳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产业转型、工业发展、能源建设等规划,推进现代产业体系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负责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的组织、协调及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国家、省、洛阳市价格改革方案在全区贯彻实施;研究提出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拟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共有从事商品粮贸易的企业20家,其中,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7家,均为区级国有企业。

区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中:国有全资企业7家,分别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庞村粮食管理所、高龙粮食管理所、偃师00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由原粮食局出资成立,现为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底全区粮食储备规模为73597.30吨,其中存储最低收购价粮49702吨,市级应急储备面粉400吨,区级政策性储备粮15000吨,储备油450吨,商品粮8045.3吨。

2019年区级粮食承储企业存储情况分别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最低收购价粮10621吨,区级储备粮1000吨,商品粮59吨;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最低收购价粮5336吨,区级储备粮1000吨;高龙粮食管理所区级储备粮208吨,商品粮58吨;庞村粮食管理所最低收购价粮5032吨;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最低收购价粮7799吨,商品粮500吨;00一库最低收购价粮14404吨,市级应急储备面粉400吨,区级储备粮8000吨,储备油450吨,商品粮58吨;直属二库最低收购价粮6510吨,区级储备粮4792吨,商品粮7326.4吨;佃庄商品粮43.9吨。

2020年底全区粮食储备规模为69070.50吨,其中存储最低收购价粮40800吨,市级应急储备面粉400吨,区级政策性储备粮15000吨,食用油450吨,商品粮12420.5吨。

2020年区级粮食承储企业存储情况分别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最低收购价粮9572吨,区级储备粮1000吨;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最低收购价粮3721吨,区级储备粮1000吨;高龙粮食管理所区级储备粮1000吨;庞村粮食管理所最低收购价粮5032吨;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最低收购价粮7799吨,商品粮609吨;00一库最低收购价粮8166吨,市级应急储备面粉400吨,区级储备粮8000吨,储备油450吨,商品粮1537吨;直属二库最低收购价粮6510吨,区级储备粮4000吨,商品粮10266.3吨;佃庄商品粮8.2吨。

2.最低收购价粮食各项费用补贴标准变化情况

保管费用补贴20189月至2019930日执行74/·年,2019101日至今执行66/·年;收购费用补贴20171月至20199月执行30/·年,201910月至今执行25/·年,出库费用补贴2015年至今执行30/·年。

3.偃师区粮食储备各项费用补贴标准变化情况

20191月至今,储备粮小麦保管费用补贴执行100/·年,轮换费用补贴执行100/·年;食用油保管补贴执行400/·年,轮换费用补贴执行200/·年;储备粮油利息补贴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4.35%

4.各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

2019年偃师区区级粮食承储企业共收到各级财政资金933.734万元,其中:中央最低收购价粮补贴292.71万元、省级粮食工程购建固定资产补贴275.91万元、市级应急储备面粉补贴9.36万元,区级储备粮油补贴355.754万元;2020年偃师区区级粮食承储企业共收到各级财政资金1057.61万元,其中:中央最低收购价粮补贴297.03万元、省级粮食工程购建固定资产补贴395.08万元、市级应急储备面粉补贴9.36万元,区级储备粮油补贴356.14万元。

(二)各政策性粮食企业基本情况

1.偃师00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基本情况

偃师00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为郭少贤,现隶属于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收购销售、预包装的批发、零售;市级储备粮油的收购、轮换、供应。

截至2020年底,00一库资产总额10055.72万元,负债总额9997.76万元,所有者权益57.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42%

截至2020年底,00一库共有仓房15栋,总仓容3.04万吨,库存粮油0.61万吨。代储最低收购价粮食0.82万吨;承储偃师区地方储备粮0.80万吨,其中在外代储0.39万吨;自营商品粮0.15万吨,其中在外代储0.11万吨

截至2020年底,00一库在岗人员90人,人均月收入3668元。临时员工57人,人均月收入3347元。

2.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基本情况

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为王志红,现隶属于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企业,注册资本为649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收购、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资产总额11401.73万元,负债总额11003.98万元,所有者权益397.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51%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共有仓房48栋,总仓容2.64万吨,库存粮食1.82万吨。代储最低收购价粮食0.65万吨;承储区级地方储备粮0.4万吨,其中在外存储1.29万吨;自营商品粮0.77万吨。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直属仓库在岗人员13人,均正常上班,人均月收入2637.16元;不在岗人员1人;临时员工1人,人均月收入1250元。

3. 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为乔信军,现隶属于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企业,注册资本为366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购销、保管等。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98.18万元,负债总额278.42万元,所有者权益219.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9%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共有仓房17栋,总仓容0.83万吨,库存粮食0.57万吨。代储最低收购价粮食0.47万吨;承储区级地方储备粮0.10万吨。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在岗人员5人,均正常上班,人均月收入3398.33元。临时员工1人,人均月收入720.83元。

4. 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基本情况

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成立于1981年,法定代表人为胡宇峰,现隶属于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企业,注册资本为370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收购销售。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资产总额441.73万元,负债总额131.42万元,所有者权益310.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75%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共有仓房19栋,总仓容0.68万吨,库存粮食0.1万吨。承储区级地方储备粮0.1万吨。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在岗人员3人,均正常上班,人均月收入1800元。

5.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法定代表人为乔宏道,现隶属于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企业,注册资本为380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购销、保管等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资产总额775.81万元,负债总额92.94万元,所有者权益682.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98%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共有仓房16栋,总仓容1.4万吨,库存粮食1.06万吨。代储最低收购价粮食0.96万吨;承储偃师区级地方储备粮0.1万吨。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在岗人员10人,均正常上班,人均月收入3765元;不在岗1人;临时员工3人,人均月收入1245元。

6.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基本情况

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为曹延章,现隶属于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企业,注册资本为19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购销、保管等。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资产总额273.84万元,负债总额277.75万元,所有者权益-3.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43%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共有仓房9栋,总仓容0.8万吨,库存粮食0.50万吨。均为代储最低收购价粮食。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在岗人员4人,均正常上班,人均月收入2980元;改制后新进人员1人。临时员工1人,人均月收入1083

7.偃师区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偃师区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为刘利国,现隶属于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下属企业,注册资本为249万元,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粮食的购销、保管等。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资产总额885.99万元,负债总额45.45万元,所有者权益840.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1%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共有仓房7栋,总仓容1.07万吨,库存粮食0.71万吨。代储最低收购价粮食0.67万吨;商品粮0.06万吨,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诸葛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在岗人员5人,均正常上班,人均月收入437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各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基本能够认真执行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实地查看各库区的粮食情况,其档案资料清晰,粮食保管和安全基本得以保证。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应收款项长期不能收回、固定资产少提折旧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粮油保管员和粮油检验员比例低

00一库截至2020年底职工147人,其中:在册职工90人,临时工57人,仅有粮油保管员证2人,粮食检验员证1人。

2. 最低收购价粮食超保质期存放0.56万吨

1)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府店购销粮油管理中心仍有0.13万吨2015年入库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未出库,超出小麦正常储存年限。

2)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仍有0.43万吨2015年入库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未出库,超出小麦正常储存年限。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已报废固定资产18.02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截至2020年底,00一库门卫室房产0.37万元、汽车2.91万元、二食堂房产0.06万元、双排汽车4.73万元等4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07万元,已无实物,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账面仓储仓库附属物、伙房等4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95万元,因年久,该资产已无实物,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 应收款项长期不能收回579.18万元

截至2020年底,00一库应收款项长期不能收回579.18万元,其中:账龄35年的应收款517.63万元,账龄510年的应收款11.63万元,账龄10年以上应收款49.92万元。

3. 固定资产少提折旧72.35万元

1)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粮食局第二直属仓库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43.13万元。

邙岭1号库原值141.06万元,开始使用年限2019年,折旧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7.05万元,一直未计提折旧,截至2020年底少计提折旧13.40万元。

邙岭2号库原值52.99万元,开始使用年限2019年,折旧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2.65万元,一直未计提折旧,截至2020年底少计提折旧5.03万元。

邙岭3号库原值86.66万元,开始使用年限2015年,折旧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4.33万元,一直未计提折旧,截至2020年底少计提折旧24.7万元。

2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固定资产少提折旧6.86万元。其中:高龙辛庄3号库少计提折旧4.12万元;门市宿舍楼少计提折旧2.74万元。

3)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庞村粮食管理所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2.36万元。其中:1995年建设粉厂车间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89万元;2017年购买的容重器、电子磅仪表等5项,少计提折旧1.02万元;2019年购买输送机、粮情检测系统等3项,少计提折旧0.45万元。

4. 仓房4处空置3年以上

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4处仓房已空置3年以上。经调查发现,交通不便,在居民区影响居民安全,使4处仓房未实际发挥储粮作用,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三)负债方面存在的问题

欠缴养老金2.8万元

截至2020年底,偃师区寇店粮所由第二直属仓库代管,拖欠原偃师区裕祥粮油购销站1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8万元。

(四)损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应计未计收入342.74万元

1)偃师区府店粮油购销管理中心2019年最低收购价粮食补贴收入37.34万元;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补贴收入28.47万元;共计65.81万元。未计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

2)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 2019年合作收粮收入5.3万元;2020年合作收粮收入3.4万元;共计8.7万元。未计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

3)偃师区缑氏粮油购销管理中心2019年最低收购价粮食补贴收入69.67万元;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补贴收入85.97万元;共计155.64万元。未计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

(4)偃师区诸葛粮油管理中心2019年最低收购价补贴收入61.12万元;2020年最低收购价补贴收入51.47万元,合计112.59万元。未计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 超限额使用现金12944

偃师区高龙粮食管理所2020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维修费等3笔合计6908元。

2. 偃师区诸葛粮油管理中心2020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维修费3笔合计6036元。

以上12项超限额使用现金合计12944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