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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12-13     点击次数:1089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公告)

2021年第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1年4月16日至5月18,对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区文物局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研究,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等内设办公室、文物与博物馆科(行政审批科)、大遗址保护办公室、文物安全保卫科、财务计划科、扶贫工作办公室六个科室;下属三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洛阳市偃师区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二里头和商城遗址保护服务中心、偃师博物馆。二级机构均未单独设账,由局机关统一核算。财政财务收支洛阳市偃师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截至2020年底,在职正式职工115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09人),退休33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30501142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89486.81元,其他资金收入21821938.66元;支出总计309000460.63元,当年结转结余-3989035.16元。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81636092.55元,补提折旧16983508.70元,年初账面结转结余资金64652583.85元,收回存量资金2497587.28元,年底调账调减2599522.74元,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55566438.67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0年底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92254736.12元,其中:库存现金2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6458853.89元,其他应收款4638376.74元,固定资产17578407.74元,无形资产3559097.75元;负债总计36688297.45元,其中:其他应付款36687897.45元,应缴财政款400元;累计盈余55566438.67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批复区文物局2020年度财政支出预算2409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3100元,项目支出13398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06776014.55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282684914.55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31816.5,其中人员支出减少132576.44元,公用支出减少299240.06元,减少原因为缩减人员及共用开支;项目支出增加283116731.05元,其中部门支出增加2402535.21元,专项支出增加280714195.84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底“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343.7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43.78元,无公务招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物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存在应收未收勘探费、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实现勘探费收入未开具税票应交未交税金及附加138162.52

截至20214月洛阳市偃师区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勘探业务按合同已完工,已收到勘探费2163253.73元,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交未交增值税122448.3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571.38元,教育费附加3673.45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448.97元,印花税1020.40元,合计应交未交税金及附加138162.52元。

(二)应缴未缴财政资金400元

该单位账本显示应缴财政款挂账400元,经查为2016年车辆报废残值收入,应缴未缴财政。

(三)多计固定资产2030元

该单位2020年同一批次购买电脑5700元、电脑主机2000元,U盘、硬盘2030元,应计固定资产7700元,实计固定资产9730元,违规将U盘、硬盘2030元计入固定资产。

(四)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3172141.96

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主要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止2021年4月底按合同规定应付75%的工程款,该单位实际应付未付工程款3172141.96元,其中古洛河故道复原展示工程应付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688479.24元,遗址保护展示三期及道路系统工程应付河南华磊古建集团有限公司1632838.36元,遗址宫殿及井字形道路工程应付河南宏昌古建园林有限公司850824.36元。

(五)应收未收勘探费2102805.52元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下属二级机构洛阳市偃师区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应收未收伊滨区项目勘探费2102805.52元。

(六)自行调整增值税纳税时间涉及收入1583177.25元,增值税额89613.81元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保护服务中心2020年收取勘探费,当月未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延期至以后月份开具,自行随意调节增值税缴纳时间,涉及收入1583177.25元,税额89613.81元。

(七)其他应关注的问题

1.商城遗址宫城遗址保护展示三期工程进展缓慢

商城遗址宫城遗址保护展示三期方案2007年批准,施工项目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合同工期300天,因塔庄村部分拆迁原因导致没有动工。

2.九龙庙消防工程进展缓慢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九龙庙消防工程20201123日签订合同,20201223日进场施工,合同工期90天,至20214月底审计组现场调查时因拖欠工程款消防水罐未安装,工程进展缓慢。该项目在审计期间已经进行整改,目前工程已经完工。

3.泰山庙维修工程款未支付

洛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泰山庙20194月由中标单位洛阳文昌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修缮工程,此项工程中标价283000元,截至20214月区文物局未支付任何工程款。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