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202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1年8月6日至11月16日,对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府店镇政府下辖29个行政村,277个村民组,人口5.8万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党政机构设置包括政府办、党建办、财政所、纪检办、产业发展办、应急和安全监管办、三资办、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一科、综合执法二科、民政所、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生态和国土管理所、社会治安综治中心、扶贫办。财务核算分为:财政预算账,反映一般预算收支和上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情况,由区农综办统一核算管理;机关账及各部门帐,反映机关及各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管理。截至2020年12月底,镇机关人员173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81人,改革分流人员21人,退养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40人。
(二)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0年资产总计9725504.97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4898952.84元,其他应收款1756117.13元,固定资产3070435元;负债总计1756117.13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756117.13元;净资产总计7969387.84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2715757.39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183195.45元,资产基金3070435元。
(三)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度财政收入总计89183508.68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2143400元,其他收入17040108.68元;一般预算支出88555488.01元,当年结余628020.67元,上年结余4898952.84元,累计结余5526973.51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30045.8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184.82元,公务接待费179861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府店镇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等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存在超预算列支、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150184.82元
该镇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元,实际列支250184.82元,超预算列支150184.82元。
(二)票据不合规62571元
1.该镇2020年列支公用品、通信费、杂支等26831元,取得定额发票未填写付款单位和开票日期。
2.该镇2020年列支班车费35740元未列详细租车清单。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10641.20元
该镇2020年机关帐在“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办公家具25950元;民政账在“专项支出”中列支敬老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184691.20元,合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10641.20元。
(四)应计未计无形资产4000元
该镇2020年机关帐在“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财务软件4000元,应计未计无形资产。
(五)其他
该镇2020年末民政账结余资金过大,其中结余五保供养和敬老院资金682502.97元,残联下拨托养中心资金结余318727.80元,合计1001230.7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人民政府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