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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恒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个集装袋迁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7-25     点击次数:422

关于20237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725日-202372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70万个集装袋迁建项目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首阳山街道办香裕村)

偃师恒弘实业有限公司

名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

主要生产工搅拌、电加热挤出、冷却、切丝、绕丝、织布、覆膜、印刷、裁切、缝纫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拉丝挤出、覆膜、印刷、裁切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清掏拉走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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