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 暴力 让爱 回家
为切实提升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值此“三八”国际妇女节,首阳山街道邀请区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负责人、铭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杨桃利在大冢头社区开展反对家庭暴力主题普法讲座,带领大家一起学习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知识,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行者,区妇联主席安晓艳、街道妇联主席寇育晓及40余名妇女同胞参与讲座。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宣讲员杨桃利从法律内容出发,纠正了“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利”、“虐待老人是家务事”等错误观念;明确了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强调了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反家庭暴力法》附则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叫家庭暴力。
以案释法,向群众们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弱势群体面对家庭暴力,不再隐忍沉默,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时要勇于保护自己,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立即报警,必要时及时就医,甚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留存最有利的证据,如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发挥反家暴救助的作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社会组织等各方齐上场,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将及时给予帮助、处理。发挥反家暴救助的作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社会组织等各方齐上场,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将及时给予帮助、处理。
让我们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 注重家庭教育、维系家庭和谐 做法律颁布实施的宣传者 和谐幸福家庭的建设者 反对家庭暴力的维护者 潜心建设好自己的小家庭 积极维护好社会的大家庭 努力营造“零暴力”氛围 构建和谐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