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首次发布《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引发社会关注。
《清单》出台的大背景,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占全国总人口19.8%,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亿。如何让庞大的老年人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亟需认真对待的议题。《清单》的发布,既为各级政府提供养老公共服务明确了基本着力点,也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家人对养老基本兜底保障有所了解。
当然也要看到,《清单》还只是初步的框架性搭建。下一步,如何真正落实落细,避免其只是“看起来很美”,甚至成为“纸面福利”,是人们更为关心的事。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养老保障重点各不相同,《清单》无法作出过细的要求,因此其中的16个服务项目更多是原则性规定,这就要求各地有必要针对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规定、做好落实。
事实上,不同的执行程度,对老年人的“体验感”来说,可能有天壤之别。比如,同样是针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的要求,有关部门和组织到底是逢年过节象征性“送温暖”,还是扎实做好各个社区的摸底调查,将对特殊困难老人的关爱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效果就截然不同。
因此,在后续落实过程中,各地还需要对具体的执行方案、资金保障、补贴标准、职责认定等作出更为明确的要求。例如,可以设置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将落实效果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量中,开放社会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保障。
另外要意识到,老年群体并非“铁板一块”,他们的家庭状况、身体情况和经济能力不尽相同,因此对基本养老的需求也有所区别。其中,城市和乡村养老问题就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广大农村地区,老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养老保障设施也比较匮乏,再加上目前很多农村“空心化”严重,留守老人较多,普遍缺乏照护。面对这一状况,不少专家建议采取互助养老模式。全国人大代表张义民就曾建议,村集体可以预留一部分资金发展老年人“抱团式”养老,村民只需掏一点钱就可以加入村集体养老机构养老,享受老年生活。在落实《清单》的过程中,这些有益探索,值得研究推广。
而在城市地区,则更多涉及商业化养老机构价格较高、适老化改造不足、老人精神需求日渐多元化等问题。对此,也应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比如,为提高养老服务的可负担性,住建部等六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开办小区老年餐桌,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等做法,就比较符合现实需求。叠加《清单》中有关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等内容,类似做法能够大大减轻人们的养老负担,满足一定的养老需求。
如果说《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兜底体系的一个框架,那么如何让其“枝繁叶茂”,则有赖于后续的细化落实。也只有在围绕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关怀、精神关照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发力,才能让基本养老服务真正“做到人的心坎里”。